玛纳斯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北部,昌吉州最西部,准噶尔盆地南部。地理坐标为东经85°34′至86°43′,北纬43°28′至45°38′。东接呼图壁县、西邻石河子市,南与和静县为界,北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。县城玛纳斯镇距石河子市15千米。全县总面积9154.48平方千米,总人口167012人(2003年)。有汉、哈萨克、维吾尔、回、蒙古族等19个民族。地势自东南向西北缓缓倾斜,地貌主要分为三大类型:南部山区与丘陵地、中部平原区、北部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一部分。主要河流有玛纳斯河、塔西河两大水系。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,冬季长而严寒,夏季短而酷热,昼夜温差大。
玛纳斯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